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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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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验收流程
一、服务对象:
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已完成,待验收)
二、办理流程
1.项目承建商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材料和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初步验收。
2.项目含有单价大于50万(含50万)的设备(特指硬件和软件产品)验收,按设备处的设备管理规定,填写《单价50万元仪器设备二次验收一览表》,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联合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组验收。
3.建设单位准备验收文档《信息化项目验收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设备验收表和承建商验收材料),报送信息办审核。
4.按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要求和专家意见整改至验收通过。项目运行进入质保期。
三、表格下载
后续提供,请联系相关人员获取
四、联系方式
卢小清 58806001转611, 刘禹 58806001转612,xinxiban@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C111办公室
五、办理时限
相关材料报送到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六、相关规章制度
1、《北京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师校发〔2021〕14号)
2、《北京师范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师校发〔202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