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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申报流程(采购前)
信息化项目按性质分为学校公共服务项目(以下简称A类项目)和二级单位内部项目(以下简称B类项目):
* A类项目是指面向全校师生或单位提供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包括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根据学校业务需要统一规划的信息化公共软硬件平台、资源、工程及配套服务,以及二级单位(包括机关部处、学部院系等)规划的面向全校师生或单位提供服务的信息化项目。
* B类项目是A类之外的其他项目,含学部院系规划的内部管理系统或教学科研相关的信息化项目。
A类项目信息化项目申报流程(采购前)
一、服务对象:管理服务机构
二、办理流程
1.信息办发布申报A类项目通知,建设单位填写并报送《信息化项目需求表》。
2.信息办组织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给出优先级排序和完善建议。
3.经网信领导小组审定后,信息办按预算管理流程申报经费预算,预算批复后根据审定后的项目优先级排序分配预算。未分配预算的项目,各单位可自行落实经费建设。
4. 落实预算的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并报送《信息化项目申报书》(单价超过20万或总价40万及以上设备需同时填写《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论证报告》),参考信息办建议修改后确定论证稿。
5.大中型项目由信息办组织专家论证会,建设单位向专家组汇报,专家组出具论证意见。小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论证,信息办参与。
6.建设单位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信息化项目申报书》,将最终稿报信息办。
7.信息办向建设单位下达项目论证结果通知。
三、表格下载
请联系相关人员获取
四、联系方式
卢小清 58806001转611, 刘禹 58806001转612,xinxiban@bnu.edu.cn,办公地点:主楼C111办公室
五、办理时限
相关材料报送到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六、相关规章制度
1、《北京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师校发〔2021〕14号)
2、《北京师范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师校发〔2020〕39号)
B类项目信息化项目申报流程(采购前)
一、服务对象:校内各二级单位
二、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并报送《信息化项目需求表》。
2.信息办组织初审通过后,建设单位填写并报送《信息化项目申报书》和(单价超过20万或总价40万及以上设备需同时填写《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论证报告》),参考信息办建议修改后确定论证稿。
3.大中型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信息办参与。建设单位向专家组汇报,专家组出具论证意见。小型项目由建设单位按所在单位内控要求执行。
4.建设单位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信息化项目申报书》,将最终稿连同专家论证意见报信息办。
5.信息办向建设单位下达论证结果通知。
三、表格下载
后续提供,请联系相关人员获取
四、联系方式
卢小清 58806001转611, 刘禹 58806001-612, xinxiban@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C111办公室
五、办理时限
相关材料报送到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六、相关规章制度
1、《北京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师校发〔2021〕14号)
2、《北京师范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师校发〔202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