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校园卡工本费服务费等实施细则(修订)

发布时间:2015-04-21   |  浏览量:

第一条 申办校园卡须缴纳制卡工本费20元/张。正式在编教工、博士后首次申领教工卡免费;全日制统招本科生、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长期留学生首次申领学生卡免费。

第二条 教工卡、学生卡、专属类别卡免服务费;临时卡须缴纳服务费,10元/半年,20元/年;运动卡须缴纳服务费,10元/年,第一年免费,第二年开始缴纳。

第三条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之外的所有人员在学生食堂消费,以及临时卡持卡人在所有食堂消费时,学校将在其消费额的基础上加收15%成本补偿费。

第四条 因遗失或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办校园卡时,持卡人应缴纳制卡工本费20元/张。

第五条 校园卡商户结算时,按实际消费额的5‰缴纳商户服务费。仅面向校内师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商户(只刷校园卡、不收现金或第三方支付)免缴商户服务费。

第六条 教工卡、学生卡余额在注销后将退还至对应银行卡中;临时卡需在有效期之内消费完毕,余额不退。

第七条 本收费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2015年4月